對教會的八個困惑

如音

編按:對於如音進入教會後遇見的掙扎和糾結,本刊特請了兩位牧者來回答。第一位是曾在亞洲不同的國家和北美華人教會中服事,累積了四十餘年的牧會經驗,現任馬利蘭中華聖經教會的主任牧師劉傳章,來針對如音直言不諱的困惑給予回答。繼劉傳章牧師的答覆後,由盧潔香宣教士以女性的敏感和細緻,從不同的角度來回應如音的問題。盧潔香曾經過文革,1989到北美信主,維真神學院畢業後在柬普寨宣教十餘年,去年秋神開路,讓她再回到加拿大進修。

我們大陸背景的基督徒,許多人都經歷過人生挫折,經歷過痛苦,有著一顆破碎的心。吸引我們走進教會的,常常是教會中那種愛和溫馨的氣氛。可是,當我們進到教會“內部”時,我們卻開始失望了,更產生了許多疑問:

一問

常聽到有人說:教會和社會是一樣的,教會也是一個小社會。言下之意,人人明白。

可是,聖經上不是說:教會是永生神的教會,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,基督徒是被神從這個世界上分別為聖出來的?為什麼教會和社會是一樣的?如果教會和社會是一樣的,那麼基督信仰不就是一個軟弱的、毫無力量的信仰嗎?

二問

雖然我們大陸背景的基督徒,並非人人都是共產黨員。但是,我們很多人曾經信仰過共產主義。

我們在上帝的愛和真理的感召下,欣然皈依真神。可是,當我們看到教會的內幕時,我們十分失望。我們不禁要問,基督教會的組織方式,與共產黨的組織,為何如此相像?

三問

我們許多人,都曾因不認識神,犯過各種各樣的罪,例如賭博、酗酒。我們也有失敗的過去,例如婚姻的破裂。正是因為這些痛苦,我們更加渴慕真神的愛,我們被基督的愛吸引而歸向神。

可是,當我們走進教會後,卻被人用異樣的眼光所看待。我們被貼上“標籤”,成為教會當中的“另類人”。

我們不禁要問:我們已經信了耶穌基督,難道我們過去的罪,沒有被神赦免嗎?難道我們永遠要背著罪名,活在過去的陰影當中嗎?基督耶穌的赦罪之恩毫無功效嗎?教會是給那些行為上無可指責、道德上完美無缺的人預備的嗎?

還有,我們不在公眾的面前講我們的過去,就是在隱瞞歷史嗎?難道我們痛苦的過去,一定要曬在別人的面前嗎?

四問

為什麼在教會裡選同工時,要看這個人的過去?一個犯過罪的人,沒有資格服事神嗎?一個犯過罪的人,沒有資格愛主耶穌嗎?

以前在中國,有人申請入黨時,“組織”要看這個人的過去,甚至看他的家族歷史。他若是有“不光彩”的歷史,就不被“組織”接受了。為什麼教會的做法,與共產黨組織的如此相似?

五問

有的人在教會裡參與很多服事,這是否說明他或她比別人更虔誠?其中更有些人非常強勢,導致大家都遠遠避開,一來怕受到傷害,二來也是怕陷到是非當中。

所以,今天教會裡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:一方面,沒有人出來服事;另一方面,許多愛主的弟兄姐妹無事可做。這樣很強勢的人,為什麼沒有人敢去糾正他或她?

六問

有的弟兄姐妹認為:某某(多半是台灣背景的)為教會做了這麼多事,為我們大陸人付出了這麼多,難道我們不應該聽從他嗎?

我們不禁要問:對在教會裡做了很多事情的人,我們是否太過崇拜了?我們是否已經把他們放在過高的位置上?為何和過去中國大陸的個人崇拜如此相似?我們到底是在跟隨耶穌基督,還是跟隨人?

七問

牧師是神的僕人,僕人應該有什麼特質?牧師應有很大的權柄嗎?是該靠著神的愛來牧養教會,還是靠權柄?信徒是否必須絕對服從牧師?如果對牧師的決定不認同,是不是就是犯了“不順服神”的罪?

八問

牧師應該怎樣使用他的權柄?如果牧師的權柄是用來管訓弟兄姐妹,或決定由誰來做執事或同工,這樣的權柄是否太過危險?

牧師將把自己放在眾人之上,這是否成了“主教”?牧師又由誰來監督?如果沒有監督,是否意味著牧師可以隨心所欲?如果牧師犯了錯誤,整個教會是否也將一起承受錯誤的後果?

盼有識之士能回答我們的疑問。

未經作者允許,請勿轉載。

作者來自中國蘭州。1997年來美國,1999年信主。目前在美國從事生物醫學研究。

本文選自《舉目》50期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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